各市州园林绿化协会、会员单位:
为推动我省园林绿化企业诚信体系建设,规范园林绿化建设行业市场秩序,进一步提升全行业信用管理水平,经研究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工作,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价范围
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在本会会员单位范围内开展。凡取得园林绿化二级以上(含二级)企业资质,并已成为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会员单位的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业均应接受企业信用评价。
二、评价程序
1、经企业自愿申报,各市州园林绿化协会或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推荐,将申报材料提交省园林绿化协会秘书处;
2、组织专家对照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标准,对申请企业进行计分,完成参评企业信用等级的初步认定;
3、根据需要进行现场核查,向企业所在市州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和工商、税务、银行等部门采集、核查相关信息,形成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最终意见。
4、对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湖南城市建设信息网上公示7日;
5、发文公布园林绿化企业信用等级,并颁发证书、奖牌。
三、申请材料
(一)湖南省园林绿化企业信用评价申请表(见附件1);
(二)会员单位证明(上年度会费交费凭证复印件);
(三)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、资质证书、税务登记证和最新贷款证的复印件;
(四)提供工程、管理、经济等相关专业有职称的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 “花名册”(含身份证号码、学历、毕业学校、职称等级及证书编号等信息。如经查实,有任何弄虚作假行为,一票否决)。
(五)企业取得的认证证书、获奖证书及其他慈善行为证明文件(含企业员工个人获奖证明);
(六)企业信用管理制度、合同管理制度、质量管理机构和制度及后期服务保障制度等;
(七)近3年独立承建工程情况(质量、安全、履约等)及主要工程业绩证明,附中标通知书、合同、竣工验收报告和安全生产无事故证明(建设方);
(八)评价年度经审计的会计报表(资产负债表、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)及各报表的附注说明复印件;
(九)评价年度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发票及名册;
(十)评价年度纳税证明材料复印件。
申请表单独胶线装订,其他资料应按照以上顺序使用A4(210×297mm)型纸以胶线装订成册。申报资料必须清晰、完整。
四、工作要求
1、申请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,请于3月20日-3月31日报送申请材料,逾期不再受理。
2、申报企业应如实填报申请资料,不得弄虚作假。如有作假,一经发现查实,将取消信用评定资格,并予以通报。
3、信用评价有关工作人员应恪尽职守,廉洁自律,对企业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,认真核对原件,严禁泄露企业机密,严禁利用工作之便徇私舞弊,一经发现,将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五、激励措施
获评湖南省园林绿化A级及以上信用企业,将在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招标投标、评优、评先等活动中按有关规定享受加分奖励或优先、优惠待遇。
六、其他
1、企业信用评价将按实收取一定的公告费用;
2、企业在申请等级评价过程中如有疑问,请与我会秘书处联系。
联系人:张玉琴、张向辉
联系电话:0731—82230577 、89670685
传 真:0731—82230577
通讯地址:长沙市天心区高升路和馨佳园5-203
邮政编码:410116
湖南省园林绿化协会
2017年3月1日